收488萬張智霖遭代言品牌指「應做得更好」 蕭定一急會張揭前經理人食價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6/21 14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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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定一供稱得知代言人費用不符後,與張智霖均覺得很驚奇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蕭定一旗下公司的前總經理及藝人張智霖前經理人,被指就張的合約事宜騙財數案續審。蕭定一今出庭作供指,張智霖於2014年8月30日到馬拉西亞出席所代言品牌Ogawa活動回港後,匆忙致電蕭要求「無論如何,今晚要見一面」,蕭遂於當晚到張家中,張向他透露Ogawa一方,投訴張應做得更好,因代言費高達488萬元,但以張及蕭所知其代言費388萬元,蕭則答應張了解事件。

蕭定一又透露,根據其公司與張訂立的合約,兩者間就合約費用的分帳為,張佔88%,蕭一方則佔12%。蕭定一又指,他得知代言費有出入後,與張均覺得很驚奇,他於隨後的周一上班時,要求會計部提供相關合約及公司銀行紀錄,發現相關合約的代言費為388萬,並由被告梁雅詩(43歲)代表公司簽署,他其後與張決定,先向Ogawa一方索取他們所管有的合約,再作了解。

蕭續供稱,被告為他旗下公司的宣傳部及高級經理人部的部門總管,主要全權負責公司藝人與客人的合約商討工作,並會將初步商討好的酬勞及工作時間等事宜,於公司的工作短訊群組內告知蕭定一及相關藝人,讓他們決定是否接受相關工作。

另外,蕭定一指由於其公司,永霸投資有限公司於內地沒有銀行戶口,故旗下藝人於內地的工作酬勞,會先存入被告於內地的銀行戶口,因被告曾主動提出她擁有內地銀行戶口,及有辦法將相關費用於兩個工作天內在香港給予公司。案件下午繼續。